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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492号
来源:admin   作者:admin  发布时间:2005-10-27 

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492号
 

  为加强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管理,规范动物疫病诊断、监测等工作,提高全国动物防疫水平,根据《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我部指定了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、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、国家牛海绵状脑病参考实验室等首批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。现予以公告。

  附件:首批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名单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○五年四月十四日

  附 件:

首批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名单

  1.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

  所在单位: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

  地址: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马端街427号

  邮编:150001

  2.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

  所在单位: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

  地址:甘肃省兰州市盐场堡徐家坪11号

  邮编:730046

  3.国家牛海绵状脑病参考实验室

  所在单位:农业部动物检疫所

  地址:山东省青岛市南京路369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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